淺談電動汽車用用蓄電池安全要求及試驗方法GB/T31485-2015技術要求
隨著電動汽車的普及,不僅其應用范圍和數量不斷擴大,單只電池的能量也越來越高。而不斷爆出的鋰電池安全事故,也使得人們越來越關注鋰電池的安全性。
針對電動汽車用電池安全性,以前一直依據QC743和QC744這兩個行業標準,但這些標準要求并不是國標,故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起草,于2015年5月15日發布。
現針對新標準的要求整理一些設備要求及規格:
一、單體電芯安全性試驗:
6.1.3單體蓄電池充電:
室溫下,蓄電池先以1I1(A)電流放電至企業技術條件中規定的單體蓄電池放電終止電壓,擱置60min(或企業提供的不大于60min的擱置時間),然后按企業提供的充電方法進行充電。
若企業未提供充電方法,則依據以下方法充電:
a)對于鋰離子蓄電池,以1I1(A)電流恒流充電至單體蓄電池電壓達企業技術條件中規定的充電終止電壓時轉恒壓充電,至充電終止電流降至一定電流0.05I1(A)時停止充電,充電后擱置1h(或企業提供的不高于1h的擱置時間)。
b)對于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以1I1(A)電流恒流充電1h,然后再以0.2I1充電1h,充電后靜置1h(或企業提供的不高于1h的靜置時間)
詳細技術要求如下:
二、蓄電池模塊安全性試驗:
一般要求:
測試用蓄電池模塊樣品應滿足如下條件:
--總電壓不低于單體蓄電池電壓的5倍;
--額定容量不低于20Ah,或者與整車用蓄電池系統額定容量一致。
6.1.4蓄電池模塊充電:
室溫下,蓄電池模塊先以1I1(A)電流放電至任一單體蓄電池電壓低于放電終止電壓。。擱置1hmin(或企業提供的不高于1hmin的擱置時間),然后按企業提供的充電方法進行充電。若企業未提供充電方法,則依據以下方法充電:
若企業未提供充電方法,則依據以下方法充電:
c)對于鋰離子蓄電池,以1I1(A)電流恒流充電至單體蓄電池電壓達企業技術條件中規定的充電終止電壓時轉恒壓充電,至充電終止電流降至一定電流0.05I1(A)時停止充電,充電后擱置1h(或企業提供的不高于1h的擱置時間)。
d)對于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以1I1(A)電流恒流充電1h,然后再以0.2I1充電1h,充電后靜置1h(或企業提供的不高于1h的靜置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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