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规范F-4600荧光分光光度计的使用,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行。
2.范围:适用于F-4600荧光分光光度计3.职责:质量管理部检验中心、研发部化验员负责本规程的执行。质量管理部、研发部负责人负责本规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4.内容:4.1 仪器组成荧光分光光度计,荧光池,配套系统,计算机,打印机。
4.2原理某些物质受紫外光或可见光照射激发后能发射出比激发光较长的荧光,物质的激发光谱和荧光发射光谱,可以做该物质的定性分析。
4.3操作步骤4.3.1打开光度计左侧的电源开关,仪器前方右侧的运行指示灯和氙灯指示灯亮。
4.3.2仪器启动15分钟后,打开电脑,打开荧光分光光度计工作站,联机工作。在工作站的右侧出现一个绿色的显示为Ready字样的标志,表明电脑与仪器连接良好,可以进行下面的工作。在工作站的右侧出现一竖排的指示,点击“Method”新建一个测定方法。如果之前已经有设定完成的,可以直接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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