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研究證明,不僅是難溶性藥物易溶性藥物也會因制劑的配方和工藝不同會造成藥物溶出度有很大差異。這和過去認為的只有難溶性藥物才有溶出度的問題有很大不同。在USP中規(guī)定測定溶出度的制劑有相當數量是易溶性藥物,大多數口服固體制劑在給藥后必須經吸收進入血液循環(huán),達到一定血藥濃度后方能奏效。藥物從制劑內釋放出并溶解于體液是被吸收的前提,這一過程在生物藥劑學中稱作溶出,而溶出的速度和程度稱溶出度。溶出度是指藥物從片劑或膠囊劑等固體制劑在規(guī)定溶劑中溶出的速度和程度。
依靠崩解時限檢查作為所有片劑、膠囊等固體制劑在體內吸收的評定標準顯示然不夠完善,因為藥物溶解后通過崩解儀篩網粒徑常在1.6-2.0mm之間。藥物需呈溶液狀態(tài)才能被機體吸收,其粒子大小以A來計算,所以崩解僅僅是藥物溶出的最初階段,而后面的繼續(xù)分散和溶解過程。崩解時限檢查是無法控制的,且固體制劑的崩解還要受到處方設計,制劑制備,貯存過程及體內許多復雜因素的影響,所以崩解時限檢查不能客觀反映藥物與賦形劑之間的關系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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