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購買環境試驗箱的時候容積該如何選擇呢?上海善志儀器設備有限公司給出以下幾點作為參考:
將被試產品(元器件、組件、部件或整機)置入氣候環境箱進行試驗時,為了保證被試產品周圍氣氛能滿足試驗規范所規定的環境試驗條件,氣候箱工作尺寸與被試產品外廓尺寸之間應遵循以下幾點規定:
a)被試產品的體積(W×D×H)不得超過試驗箱有效工作空間的(20~35)%(推薦選用20%)。對于在試驗中發熱的產品推薦選用不大于10%。比如,一臺 2 1`彩電在做溫度儲存試驗時,選用一個一立方體積的試驗箱就能滿足要求,而 在通電工作時,它就不能滿足要求了,應該換一個更大一些的試驗箱,因為電視機 在工作時要發散熱量。
b)被試產品的迎風斷面積與該斷面上試驗箱工作室總面積之比不大于(35~50)%(推薦選用35%)。對多個樣品應盡量放在同一平面上。
c)被試產品外廓表面距試驗箱壁的距離至少保持100~150mm,(推薦選用150mm)。樣品放置應不堵塞出風口和回風口,給溫濕度傳感器也應留出一定距離。以保證試驗溫度的正確。
上述三點規定實際上是相互依存和統一的。以1立方米正方體箱子為例,面積比為1:(0.35~0.5)相當于體積之比為1:(0.207~0.354)。距箱壁100~150mm相當于體積之比為1:(0.343~0.512)。
總括上述三點規定,氣候環境試驗箱的工作腔容積至少應是被試產品外廓體積的3~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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