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貨周期 | 現貨 | 應用領域 | 環(huán)保,化工,文體,電子/電池,紡織/印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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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簡介
詳細介紹
在正式實施前考慮到企業(yè)需要一定的緩沖期,新的修訂指令也規(guī)定了相應的過渡期:
ROHS 2.0新增4項鄰苯檢測-東莞速準環(huán)保檢測
所有電子電氣設備(除醫(yī)療監(jiān)控設備),需要從2019年7月22日起滿足新的要求,而對醫(yī)療監(jiān)控設備,需要從2021年7月22日起滿足新的要求。對于屬于電子電氣類別的玩具產品,DEHP、BBP、DBP的含量仍需按照REACH法規(guī)附錄XⅦ的要求進行管控。
RoHS2.0修訂指令主要內容
1. 修訂指令新增四項管控物質如下:
物質 | CAS No. | 管控限值 (以均質材料計,wt%) | 在電子電氣設備中的主要應用 |
DEHP | 117-81-7 | 0.1% | 主要用作PVC增塑劑,PVC在電子電氣設備中用作絕緣體如電纜和電線。少量DEHP用于其他非聚合物用途,如電子產品的陶瓷或電容器的電解液。 |
DBP | 84-74-2 | 0.1% | 主要與其他增塑劑配合用于PVC部件中如電纜、插座、管材、減震器,此外還用于一些非聚合物中如油漆、膠粘劑、密封劑和印刷油墨。 |
BBP | 85-68-7 | 0.1% | 主要在PVC地板中用作增塑劑,在電子電氣設備中可能存在于合成皮革、紡織涂層、PVC材料、印刷油墨、密封劑和膠粘劑中。 |
DIBP | 84-69-5 | 0.1% | 用作PVC的增塑劑,可用作DBP的代用品,還可用做纖維素樹脂、乙烯基樹脂、丁晴橡膠和氯丁橡膠的增塑劑。 |
2.豁免對象
主要內容1中的限制不適用于:
2019年7月22日前投放市場的電纜和供維修、再使用、更新功能或升級容量用的配件;
2021年7月22日前投放市場的醫(yī)療器械,如:外部診斷醫(yī)療設備;包括工業(yè)監(jiān)測和控制設備在內的監(jiān)測和控制設備;
關于DEHP、BBP和DBP的限制不適用于已符合REACH附件XVII第51條關于DEHP、BBP和DBP限制的玩具。
3.生效日期
歐盟各成員國應在2016年12月31日前采納本指令,并將其轉化為本國法規(guī)。并從2019年7月22日起正式實施。
在歐盟RoHS 2.0修訂指令發(fā)布后,業(yè)界就一直關心著關于新增RoHS限制物質的進展。截止至今,RoHS*次新增物質已塵埃落定,RoHS限制物質也正式從以往的6項增加到10項。這對電子電氣行業(yè)將產生巨大的影響,國內出口歐盟的相關企業(yè)應積極應對指令的更新,及時調整生產工藝,替換不合格材料,避免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