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仪器网手机版
移动端访问更便捷 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正式实施 农产品检测迎来新变化
2021年09月09日 09:04:06
来源:化工仪器网 作者:宋池 点击量:7488

9月3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标准正式实施,与2019版相比,新增农药品种81个、残留限量2985项,标准数量首次突破1万项。
【化工仪器网 标准发布】9月3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标准正式实施,与2019版相比,新增农药品种81个、残留限量2985项,标准数量首次突破1万项。
施用农药是预防和控制病虫草害的主要措施,对于保证农产品产量和质量有重要作用,在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前是农业生产的必要环节。然而不正当使用农药也导致了农产品出现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危害群众的身体健康。农残超标已经成为突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解决农残超标问题也成为我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让人们吃得放心的关键。
解决农残超标问题首先要做的就是制订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明确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上限。由于农药的广泛使用,农药残留是无法避免的,但是正如很多人所说“脱离剂量谈毒性就是耍流氓”,只要农药的残留量、毒性和食用的量不超过一定的剂量水平,残留有农药的农产品就不会对健康造成威胁。而只有确定这一安全标准,才能对农药残留问题进行监管。
我国对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十分重视。2012年,在《食品安全法》指导下,我国将原有农业残留相关标准整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而后又多次进行修订。9月实施的2021年版已经是第六版,涵盖的农药种类从322中增加到56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从2293项增加到10092项,基本覆盖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
检测结果是判断农产品农药残留量是否超标的直接依据,农药残留限量的变化对农产品检测行业将带来重要影响。新版标准新增81个农药品种、2985项残留限量标准以及20个食品种(类)。需要进行检测的农药品种与农产品种类变得更多,扩大了农药检测的市场需求。
此外,在检测方法标准方面,新版标准共推荐194个配套检测方法标准。新增GB 23200.116、GB 23200.117、NY/T 1721、SN/T 1971、SN/T 4066、SN/T 4591、SN/T 4655等7项配套检测方法标准;修订SN 0654和SN/T 1605两项检测方法标准;删除GB/T 5009.110和GB 23200.72两项检测方法标准。此外同步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等4项23200系列标准也可以用于新版农药残留限的测定。
检测方法标准的新增、修订和删除对农产品检测的影响更为直接,相关检测机构不仅需要培训检测人员学习新的检测方法,还需要检查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试剂材料等能否满足检测需求。此外,新的检测方法为更多的农药残留限量项目提供检测方法,完善了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体系,使检测机构在实际检测是方法更规范,提高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新版标准涵盖的限量标准数量大量增加,完成了《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提出的1万项目标,为保障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更充分的技术支撑,也促进了我国农产品检测行业的发展。
相关阅读 Related Reading
查看更多+-
全国多地的强降雨天气给农业生产敲响了警钟,凸显了烘干机在农业防灾减灾、保障粮食及农产品安全方面的重要价值。2025-08-04 15:21:59
-
3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2025-08-04 09:34:56
-
从消暑神器到产业新星,冬瓜的蜕变之路,正是我国农产品增值的生动写照。2025-07-31 15:25:02
-
近日,华中科技大学集成电路学院刘欢教授牵头的“量子人工嗅觉”青年团队,在半导体材料与人工智能交叉领域取得重要突破,用“电子鼻”精准...2025-07-31 13:51:27
-
7月29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促进农产品消费有关情况?;嵋楸硎?,我国是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每年仅生鲜农产品...2025-07-31 13:31:39
-
2025年上半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63.9万批次,对6.9万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下架、封存、召回。2025-07-31 10:28:26
版权与免责声明
-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仪器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仪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化工仪器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③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